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國際民事程序法導論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al Law 
開課學期
108-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陳瑋佑 
課號
LAW5180 
課程識別碼
A21 U472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3,4(10:20~12:10) 
上課地點
霖1402 
備註
與大學部合開.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5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81LAW5180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講授國際民事程序法之基本概念、我國及比較法之規範狀態、實務運作。
其中,我國法如何處理涉外民事程序之問題,為本課程之重點。

※已修習過106-1開設之「國際民事程序法專題討論」課程者,請勿選修本課程。 

課程目標
培養修課同學對國際民事程序法之基本認識,進而引發研究之興趣,並銜接後續開設之「國際民事程序法專題研究」課程。 
課程要求
1. 課堂參與(缺席不得超過2次)
2. 期末書面報告(3000字以內我國法院裁判簡評)
3. 課堂口頭報告(20分鐘以內):
a. 研究生應配合講授進度,(分組)簡介我國(或德國、法國、日本)最高法院裁判要旨、歐洲法院裁判(英文)或國際程序法文件(如:各海牙公約、布魯塞爾第一規則、布魯塞爾第二規則)。
b. 大學生、科法所研究生得自願(分組)報告,並得將口頭報告內容撰成書面,取代期末報告。

※本課程於第一週分組完成後,原則上不再開放加簽!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陳瑋佑(2018),論載貨證券背面之管轄條款,台灣法學雜誌,第337期,頁1
陳瑋佑(2015),國際民事管轄權之規範與解釋,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93期,頁133
陳瑋佑(2014),外國法院判決之拒絕承認-評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第1360號民事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59期,頁37
陳瑋佑(2013),國際商事管轄合意,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第9卷第1期,頁139
陳啟垂(2003),審判權、國際管轄權與訴訟途徑,法學叢刊,第48卷第1期,頁27
陳啟垂(2014),承認外國判決的效力及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235期,頁219
蔡華凱(2014),國際裁判管轄,月旦法學雜誌,第229期,頁181
沈冠伶(2004),國際訴訟競合,月旦法學教室,第18期,頁12
王欽彥(2010),離婚之國際訴訟競合與民事訴訟法第182條之2,台灣法學雜誌,第158期,頁207 
參考書目
劉鐵錚/陳榮傳,國際私法論,2018,修訂6版
柯澤東/吳光平,國際私法,2016,第5版
賴淳良(主編),國際私法裁判選析,2018,增訂2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中秋節 
第2週
  課程說明、分組、國際民事程序法之意義 
第3週
  國際民事程序法之法源與一般原則、國家審判權 
第4週
  國際管轄權總論、普通管轄權 
第5週
  雙十節 
第6週
  契約履行地管轄權 
第7週
  侵權行為地管轄權 
第8週
  期中考溫書假 
第9週
  消費事件、勞動事件管轄權、共同訴訟關連管轄權 
第10週
  校慶 
第11週
  國際管轄合意 
第12週
  親權事件管轄權 
第13週
  國際民事訴訟競合 
第14週
  承認外國(含:中國)法院裁判之基本原則、程序 
第15週
  承認外國(含:中國)法院裁判之要件、效果 
第16週
  承認外國(含:中國)仲裁判斷之基本原則、程序、要件與效果 
第17週
  期末考溫書假